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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人民法院-屯昌县人民法院2020年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区域:屯昌县

项目金额:

招标时间:

屯昌县人民法院-屯昌县人民法院2020年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CDZX-2019-30项目名称屯昌县人民法院2020年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品目服务是否备案
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单位屯昌县人民法院是否进口产品
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省本级预算金额
(万元)
121.4487
是否属于多包项目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要求说明

供应商
要求说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纳税凭据、社保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服务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服务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2020-01-03 08:30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2020-01-09 17:30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兰洋北路恒大一期20栋2102室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元)5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1-13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评标室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01-13 09:00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20-01-13 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评标室

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项目联系电话18389942253
采购单位名称屯昌县人民法院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98-67830036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兴业横路政法广场
代理机构名称成都市众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98-32837152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86号琥珀悠澜1号楼1503房

详细信息相关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成都市众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屯昌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屯昌县人民法院2020年物业服务外包项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服务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屯昌县人民法院2020年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CDZX-2019-30 (三)采购人:屯昌县人民法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市众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 121.4487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纳税凭据、社保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服务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服务商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服务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服务商应提供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公章)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磋商文件购买时间: 2020 年 01 月 03 日至2020年01 月 09 日08: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兰洋北路恒大一期20栋2102室。 (三)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份。现金购买(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0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注:磋商文件递交时,应随附磋商保证金银行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 0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四)磋商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评标室。 八、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屯昌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898-67830036 地 址:海南省屯昌县兴业横路政法广场 代理机构:成都市众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8389942253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兰洋北路恒大一期20栋2102室 成都市众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01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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