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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宪法,你应该了解的那些事儿

来源:中小企业大数据中小及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0-10-21

关于宪法,你应该了解的那些事儿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五个国家宪法宣传日,也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此后,《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形成了目前正在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虽然,平日里感觉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很遥远,但其实,宪法一直默默守护在各位身边

首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也就证明着,自打我们出生以来,就已经受到了宪法的保护,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所规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应有的劳动、教育、参军、纳税等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在生活中与我们的关系可以从很多方面进行体现


在我们的工作劳动方面,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二章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在我们的学习生活方面,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二章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在我们的婚姻家庭方面,宪法这么说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随着国家不断的富强、人民的教育水平不断的提高


法制意识、法治思维不断的增强


以法说事,依法维权的例子越来越多


宪法宣传,便是凝聚起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让宪法精神牢牢扎根人民心中。